管理制度

管理制度



 

 

(一)临床研究中心及网络管理制度及运行机制

 

    1、项目遴选机制:

 

中心将接受国家决策部门的委托,密切结合消化病研究领域的前沿课题,在学术委员会的指导下,为有关部门确定重大项目和课题提供决策依据,使项目的制定和实施更加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对于中心拟设立或申请的重大项目和课题,将严格遵守“内部学术委员会审查、第三方专家评议、上级管理部门批准”三级遴选机制。使项目和课题紧紧围绕服务国家和行业的技术需求,着力解决消化病诊疗领域的瓶颈问题,充分发挥国家级科学中心的示范效应。

 

    2、开放共享机制:

 

中心将紧扣平台开放共享服务的目标,建立面向全国开放的机制,建立消化病临床研究登记系统,实现相关数据的共享。在此框架内,优先向核心单位、参建单位开放。中心充分发挥基础研究公共平台的作用,建立消化病科研信息、成果数据库,将相关的科研成果积极推广,为我国消化病的公共卫生决策提供依据。中心还将定期发布课题和任务,接受国内外各单位提出的申请,由中心学术委员会组织专家评审,中心主任办公会批准后执行。

 

    3、监督考核机制:

 

建立健全制约机制。设立用户委员会,对中心平台和资源的运行进行常态监督。主管单位、合作单位对中心工作及人员进行定期考核和评估,体现优胜劣汰的原则。由国家科技部等组织独立的第三方,对临床研究中心的发展方向、重要岗位人员的工作绩效、运行情况、有偿服务等进行评估。

 

 

 

(二)临床研究中心的职责和任务

 

  1、紧密围绕本领域疾病防治的重大需求和临床研究中存在的共性技术问题,研究提出本领域研究的战略规划和发展重点。

 

  2、优选二、三级和基层医疗机构搭建研究网络,负责对研究网络成员单位的绩效考核,培育临床研究的优秀人才和技术骨干。

 

  3、重点组织开展大规模、多中心的循证评价研究;开展防、诊、治新技术、新方法的开发和应用评价研究;开展诊疗规范和疗效评价研究;开展基础与临床紧密结合的转化医学研究等。

 

  4、研究提出诊疗技术规范建议和相关政策建议,供行业主管部门参考。

 

  5、组织开展研究成果推广应用,提升本领域疾病诊疗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

 

    6、承担管理部门委托的其他任务。

 

 

 

(三)研究网络成员单位的主要职责

 

  1、协助临床研究中心制定本领域战略规划,提出领域技术需求和研究建议。

 

  2、按临床研究中心要求,做好资源整合、协同研究、技术应用与服务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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